服務熱線
18613981349
關于“使用標準砝碼的質量至少為量程的一半”這一要求的適用性,需結合具體校準場景和規范要求分析:
一、標準砝碼用量的通用標準
常規砝碼用量范圍
拌合站校稱所需標準砝碼的總質量通常為稱量范圍的 5%~10%。例如,100噸量程的拌合站需配置5~10噸標準砝碼。
此比例適用于常規校準場景,通過多次疊加砝碼并配合替代物(如鋼板、容器注水)覆蓋全量程。
高精度校準的特殊要求
若校準對象對重復性誤差有嚴格要求(如重復性誤差≤0.2e),則需增加標準砝碼比例至 20%~35%最大秤量。
例如,校準60噸配料秤時,若重復性測試合格,可使用12噸標準砝碼(占20%)分4次替代完成全量程檢定。
二、“量程一半”要求的適用場景
特定規范或高精度需求
在無替代物的直接校準中(如首次檢定或爭議仲裁),部分規范可能要求標準砝碼總量 不低于50%最大秤量,以確保誤差控制的可靠性。
此場景下需使用多組不同規格砝碼(如2000kg、1000kg、500kg等)組合覆蓋全量程。
動態校準與靜態校準差異
動態校準(如混凝土生產中的物料試驗)允許通過 “分離檢定法” 減少砝碼用量,僅需驗證關鍵秤量點;
靜態校準則需更高比例的砝碼,尤其是對傳感器線性度測試時,可能需覆蓋50%以上量程。
三、操作建議與注意事項
優先遵循檢定規程
根據JJG 107-2010《混凝土配料秤檢定規程》要求,砝碼用量需結合重復性測試結果確定,而非固定比例。
例如:重復性誤差≤0.3e時,允許使用35%量程的砝碼;誤差≤0.2e時可降至20%。
替代物匹配與驗證
使用替代物時,需確保其質量穩定性(波動≤±15%標準砝碼質量)并通過交叉驗證確認一致性。
建議采用 “閃變點法” 或附加砝碼法驗證替代物與標準砝碼的等效性。
四、結論
“標準砝碼質量至少為量程的一半”僅適用于 無替代物的高精度直接校準 或特定規范場景。常規校準時,通過合理使用替代物和分階段疊加,標準砝碼用量可降至量程的5%~35%。實際操作中應優先依據檢定規程要求,結合重復性測試結果動態調整砝碼配置。
以上是使用標準砝碼的質量至少為量程的一半的詳細說明!
上一篇:砝碼計量標準裝置m1是指什么意思
下一篇:無磁不銹鋼砝碼知識詳解及選購指南